增值税是我国比较重要的一个税种,各企业也在想方设法做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来实现合理避税,接下来信息多小编来给各位讲解一下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最新案例及分析。
最新案例:
某水泥厂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应该带上自己的运输车队,而销售水泥、房地产和建设大客户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当前销售水泥销售收入1.17亿元(包括税收),应该带上自己的运输车队送货上门服务在运输和处理费用是500万元。
规划:如果按照方案的情况,提供免费的运输服务,需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然而,如果合同被修改成运输、装载、卸载、和处理费用分别向客户收取,如水泥销售价格9360万元(含税),运输价格1110万元(含税),加载、卸载,并处理价格1230万元(含税),共计1170万元(含税)。通过这种方式,当前企业销售货物的销项税额是9360÷(1 + 17%)×17% = 1360万元(合一万元人民币),运输业务的销项税额是1110÷(1 + 11%)×11% = 110元(合一万元人民币),装卸业务的销项税额是1230÷(1 + 6%)×6% = 69.62元(合一万元人民币)。以上三项业务的销项税额合计为1360+110+69.62 = 15.3962元。避免了运输、装卸、搬运业务按市场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附加的风险。
税筹分析:
1. 视为销售增值税计算运输费用装卸,除了11700元价格根据市场价格计算,或从部门内的117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运输装卸的一部分,全国税务机关的实践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当然,在合同中就每一部分价格达成一致,就可以锁定销项税额,减少税收不确定性的风险。
2. 在下游企业(建筑和房地产企业)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下,这个案例可能会成功。在买方支付的总价不变、买方的成本不变的情况下,销售企业降低了风险,或减轻了税负。未来,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实施增值税后,这两种方案对下游企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税负和成本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对卖方有利的方案不一定对买方有利。
一个好的策划方案应该是在符合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对买卖双方都有利的。在实践中,重要的是不要冒险通过违反税法来“引火烧身”,而且要考虑到合作伙伴的商业利益。在增值税制度下,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能够做到少征税,已经是成功的。
税务筹划是很重要的,如果各位有想了解的或者是税筹遇到困难和问题的,都可以随时联系专业的税筹人士,第一时间获得解答和指导哦!联系方式就在图片上!